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预通知

  • 2021-05-06 09:10
  • 来源: 区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省发改委高技术处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预通知》要求,我区现按照属地原则组织辖区企业开展申报认定的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预先通知如下:

一、认定领域和方向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质量、水平,加快推动创新资源向产业链、创新链和人才链高端聚集,省发改委组织相关专家研究编制了《2021年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领域指南(以下简称《领域指南》)》(见附件1),请各相关企业严格按照《领域指南》的方向、范围进行申报。

二、基本条件和原则

(一)在湖北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已组建企业技术中心,且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三)在本行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须为规模以上企业)、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

(四)有持续稳定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人;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

(五)母公司技术中心已是省企业技术中心,其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当年单独申报省企业技术中心及其分中心不能超过2。母公司用子公司及控股公司相关数据申报省企业技术中心的,其相关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另行申报

(六)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在海关、纳税等方面未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信用状况良好。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相关单位(包括驻鄂科研院所、央属、省属和市属企业)严格按照省通知要求做好资格审查、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前期准备工作。

联系人:邓媛嫣  邓娅露  联系电话:88936232

附件:附件1  2021年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领域指南.xls

        附件2  市州推荐企业技术中心汇总表.xlsx

                   附件3  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资格审查及证明材料.doc

                   附件4  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及证明材料.docx

武昌区发改局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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